关于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
(一) 申报评审的对象为在职在岗、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且人事档案存放在我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一致。
(三)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 为造就一支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学校鼓励原已获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在保留原专业技术资格(需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基础上申报同等次的第二专业技术资格。
(五) 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但无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编制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系列评审或晋升为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其岗位津贴将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予以降档发放。
(六) 在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在新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者,可按规定申报同一职级转系列评审,取得新岗位所属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七) 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调入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资格:
1. 调入后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重新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审批程序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资格。
2. 调入后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八) 2009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确因工作需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者除外)。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 本年度的评审,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从取得现任技术资格起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一) 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等系列的评审条件已修订并发布实施,上述评审条件另文转发,请按新版评审条件执行。
(二)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相应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各职级破格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破格晋升申请,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务必于9月27日前提交破格专题报告报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
(三)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请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申报人员请到人力资源部网上查阅文件,认真对照相应条文,符合规定条件的请下载相应的免试审批表或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并务必于9月27日上午10点前附相应证明材料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转告校职改办,由教育厅审批。
(四) 转系列评审或申报第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必须按所申报系列(专业)的评审条件执行,两类人员暂不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来评审的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可不再参加外语考试,但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和论文代表作。
(五)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一年内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按教育厅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定的16个学科分类进行申报(外语学科还应注明语种),由申报者填写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中(见附件4)。
三、考核、推荐
(一) 各系、各部门要根据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定额,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的考核。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教师范〔2005〕100号)等有关要求进行考核、评定等级,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考核结果要体现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应根据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工作由学院党政事务部统一协调,教师职业道德由党政事务部协同考核,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协同考核,并填写《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附件2)。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业绩由教务处协同考核,并填写《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附件3)。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及科研业绩成果由教务处协同考核。学历资历、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等由人力资源部协同考核。各部门考核后要在相关栏目内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等。
(二) 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交3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的教学科研论文(全文)送审,并指定其中1篇作为代表作,在个人申报软件“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表“代表作”栏中予以注明。今年教育厅各系列高级评委会专家在评审时对论文代表作进行鉴定,不统一要求评审前就提交代表作鉴定意见。其他各系列对代表作鉴定的具体要求按各系列今年下达的评审文件进行。
(三)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以加强监督,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公示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材料,公示的时间为5~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用书面材料向职改部门或公示单位反映(对匿名电话或匿名书面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材料,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如:“经公示,无异议”)。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核实,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由校审议答辩小组对申报人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审议、鉴别和答辩情况,由答辩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作为是否同意推荐晋升的依据之一。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还需经过自治区相应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组织的答辩;外语学科要求用外语述职及答辩。答辩自述提要参见附件6。
(五)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经单位考核审议同意后才能推荐评审,各学院各单位不同意推荐的或在审议推荐中同意票数不超过50%的,均不能推荐到相应系列的评委会评审。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的统一部署,今年全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继续使用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可上网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版》,安装后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或数码相机拍照录入相关附件材料至电子档案(必须保证录入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录入完成后生成上报文件拷贝至移动盘连同相关原件报送各单位审核、推荐和公示。
(二) 申报人员及各系各部门、各协同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审核人员请密切关注校园网上职称评定系统软件(个人版及部门审核版)软件更新情况,及时解决软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软件的最新更新可到负责软件制作的北京东方智辰公司主页(www.zhichen.com.cn)上下载安装或咨询技术上的问题。
(三)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重新确认等仍按往年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方式进行。
(四) 各单位需按附件1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
(五) 电子档案制作要求。
以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录入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并分类制作电子档案。
1. 个人录入的电子档案(详见申报软件所提供的WORD模版):⑴论文著作:任现职以来论文和科研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论文要求提交3篇送审论文(或论著、教材,其中1篇为指定的论文代表作),需录入所发表期刊(论著、教材)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全文(或论著、教材中本人撰写的主要章节1万字以内);其他论文及成果只需要录入封面、封底、目录和内容摘要(300字以内);科研项目提交立项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⑵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进修结业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外省调入职称重新确认文件、申请破格晋升审批同意文件等;⑶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科研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2. 各单位需提供的电子档案(有职能部门签章的、扫描制作的PDF文件):⑴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⑵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⑶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
五、工作部署
(一) 9月27日14:30~15:30在1301会议室进行职称工作布置会,参会人员为:各系、各部门分管职称工作负责人及行政秘书。
(二) 9月27日15:40~17:00在1305教室举办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使用培训会。参加人员:各系、各部门行政秘书。欢迎拟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培训。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申报者个人和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同时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按时报送材料,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附件:1. 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2. 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
3. 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
4.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
5.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册表
6.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答辩自述提要
7.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条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