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2级三班李拥理同学被推选为本周“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拥理,男,1991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梧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三班学生。现担任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三班班长以及系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助理。

主要事迹:
在学习上,我从不放松专业课程的学习,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务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并积极帮助同学学习。为了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我还参加了学生会,现在是系团学办公室的一名助理。在班级工作中,担任班长职务,积极配合老师的各项工作,在老师与同学中起到纽带的作用,不管是学习还是其他方面都起到了带头作用。并且我在广西师范大学80周年庆典大型文艺演出《风华独秀》中荣获突出表现称号。
在生活中,我性格开朗,朴素节俭,严于律己。平时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解决问题,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交际圈。因为我的认真负责,因此获得了大家的尊敬和支持。而且我兴趣广泛,积极参加院级,系级还有班级的活动,参加这些活动不仅为班级,个人赢得了荣耀。更重要的是在参加这些活动的同时,使我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大学是梦想的港湾,是灵魂的栖息地。所以我热爱我的大学生活。
公示期为一周,即3月4日—3月10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