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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十五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发布时间:2012-12-10 00:00:00  作者:  浏览量:[]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1级五班黄欢同学被推选为本周“体艺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欢,女,19935月出生,籍贯:广西柳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1级体育教育专业五班学生。
 
                 

主要事迹:

    时间飞逝,大二的上学期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一直相信一句话“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想要抓住机遇,想要成功,就得做好准备。我就从几个方面介绍自己:

    首先是在思想上,上初中以来就一直是团员,上了大学后和老师同学相处非常融洽,也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帮助,使我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更加的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做些能力所及之事,去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还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曾担任大一一学年的副年级长,并在五四评优中被评为“院优秀团员”。在课余时间,还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上周,带领小组的成员参加了《毛概》课“学习十八大”优秀成果展的评比,并获得三等奖。在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中获得“女子乙组200”“女子乙组跳高”第二名,大一暑期社会实践的报告还获得“系级二等奖”,这些培养了我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使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

    其次在学习、生活中。我在学习上努力进取,成绩优异,作为一个体育教育的学生,出去之后有可能会走上教师的岗位,所以不管是技术课,还是文化课,我都认真学习,在课余时间,同学还没学会的技术动作,我也会细心的教他们,他们也会经常叫我指导。在大一一年的综合成绩中排名年级第四,并且获得二等奖学金。在生活中,性格开朗,朴素节俭,品德端正,崇尚科学,有爱心,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我对自己一向是严格要求,能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能够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学生职责,从每一件小事,热爱劳动,讲究卫生,时刻牢记要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在思想行动上为同学们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虚心求教,接受同学监督。

    在其他方面,我还积极的参加了学院的“创新杯”大赛,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在上月的入党推优大会上,成功的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平时也积极参加义务献血,利用寒暑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志愿活动,争取在各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未来并不遥远,梦想也并不遥远。相信每一天都在进步,每一步都很踏实的走下去,离成功就不远了。

    公示期为一周,即121012月16,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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