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
2012级二班翟禹佳同学被推选为本周“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翟禹佳,男,1993年11月出生,籍贯:河北唐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二班学生。现担任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二班纪检委员。
主要事迹:
这周,我利用课余时间指导同学们学习还不熟练的技术动作,并且在每天的上课都会提前叫同学们起床以及提醒上课时间和课程,以免同学们上课迟到。作为宿舍长主动完成和监督舍友进行宿舍卫生的打扫。
我还帮助挂科补考的同学进行功课的复习,以免同学们再次挂科,作为班干部,对同学们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公示期为一周,即3月11日—3月17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