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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育督导等五个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作者: 葛巍 发布时间:2024-05-10 12:31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育督导等八个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4〕11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本次学校可组织申报的是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具体包括:

(一)教育督导专项课题

(二)广西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专项课题

(三)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

(四)艺术教育专项课题

(五)体育与健康教育专项课题

每个专项课题均设置专项重点课题和专项一般课题两个类别。申报人在填写材料时,需自行明确所申报的专项课题及课题类别。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研究目的、内容要求、选题指南等详见《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育督导等八个专项课题申报公告》(附件)。原则上,专项重点课题的课题名称必须以申报公告中列出的选题为基础、立足广西实际,自行在研究视角、方法和重点等方面进行具体设计,专项一般课题的课题名称可以选题为基础也可自主另选主题进行具体设计。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与其他课题研究交叉申报及重复研究。

课题研究要求遵循正确的教育研究方向,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基础研究要求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求具有现实针对性、创新性和后期应用的参考价值。研究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切实促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周期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均不得延期。

(三)预期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在申请结题时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获批立项的专项重点课题,原则上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专著书稿1部,且提交10000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1份或5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1份;获批立项的专项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预期成果要求以申报公告当中的补充说明为准。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四)研究经费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申报人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及来源。学校拟对专项重点课题给予究经费资助1万元;专项一般课题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0.5万元。

三、申报条件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申报人(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申报人同一年度可以参与不超过两项课题的申报。正在申报或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相同或相近主题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鼓励组建跨单位的研究团队。

本次为限额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资格,每类专项可推荐不超过2项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5月17日(周五)15点前,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电子版报所在学院。行政部门人员申报材料交教产处葛老师。

(二)5月20日-23日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5月24日(周五)12点前各二级学院将推荐课题材料交至教产处8206室葛老师收,纸制版一式二份(组员需要签字,学院公示材料(一份)必须院长签字、盖院章),全套电子版发1783276@qq.com,文件命名“学院+专项名+申报人姓名+课题名”。

(四)5月24日-31日,教科处组织外审,校评。

(五)6月1-7日,组织确定推荐的课题负责人,完善材料、盖校章,填报广西教规办课题平台。

五、课题管理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分类别评审,课题状态及评审结果可以在课题系统中进行查询,最终立项名单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文件为准。本次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系统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申报材料纸质原件请申报人自行留底,以备结题阶段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产处科研办公室葛老师,2536791,电子邮箱1783276@QQ.com。科研教改交流QQ群:874942312。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公告、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等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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