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校概览

学校沿革

——台州华侨物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时期(2001.05~2003.10)。2001年5月23日,广西师范大学与浙江省台州市华侨物资公司签署《联合组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协议书》约定,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是双方按照股份制模式共同创办、隶属于广西师范大学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6月15日,广西师范大学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关于成立我校漓江学院的请示》。7月31日,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同意广西师范大学“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定建制级别的前提下,建立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同年9月,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招收的首批新生如期入学。

——武汉人福药业-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独立学院)时期(2003.10~2009.09)。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精神,广西师范大学与中国(深圳)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0月签署《联合申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协议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教育部进行申报。2004年2月,教育部批复确认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为全国首批独立学院。同年9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租用原桂林陆军学院闲置校舍实施办学,同时启动独立校园一期建设。2007年10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整体搬迁至新落成的独立校园(位于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2008年7月,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

——上海双威教育-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独立学院)时期(2009.09~2012.10)。2009年9月28日,广西师范大学与中国(深圳)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双威上海教育集团)续签举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协议书》。此后因该公司未能切实履行协议,严重影响学校办学发展,广西师范大学不得已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续签协议。2012年10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调解书》(〔2012〕星民初字第1454号)对广西师范大学的诉讼请求予以确认,双方合作至此终止。

——广西益勤商贸-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独立学院)时期(2012.10~2021.03)。2011年11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获批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并于次年7月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独立颁发学士学位证书。2012年10月,广西师范大学与广西益勤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书》,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步入取得长足发展的十年。

——桂林学院(独立设置的国有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时期(2021.0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的部署安排,广西师范大学与广西益勤商贸有限公司、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调整为桂林市城乡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桂林市人民政府)三方于2021年3月4日签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设协议》,桂林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学校新的合作举办者(出资人),并正式启动学校独立设置申报工作。2021年5月31日,教育部致函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设为桂林学院的函》(教发函〔2021〕77号),同意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独立设置为桂林学院,同时为学校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年9月,以“桂林学院”名义招收的首批新生如期入学。2023年8月,桂林学院获批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学生教育等两项办学资质。

根据教育部教发函〔2021〕77号函件和《办学许可证》,学校类型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学内容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办学定位为: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5月至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