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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学校】我校与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清廉学校(机关)建设联建协议签约仪式暨清廉结对共建工作交流会

来源:商贸与法律学院 作者: 傅秋月、陈俊杰 发布时间:2022-10-28 15:53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深化和推进清廉学校(机关)建设,10月26日下午,我校与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在8312会议室举行了清廉学校(机关)建设联建协议签约仪式暨清廉结对共建工作交流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邓志平,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红星,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廖婷及相关法官代表,学校党政事务部、语言文学学院、商贸与法律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仪式由邓志平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语言文学学院党总支书记江仿围绕此次联建活动的目的、联建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接着,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党支部、语言文学学院党总支,商贸与法律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共同签订《清廉学校(机关)建设联建协议》。

签约仪式

仪式后,与会人员就清廉结对共建工作进行交流、研讨,从清廉文化建设、学生实践活动、学生安全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廉政课题申报等角度谈联建工作的设想、思路和建议。党政事务部副部长、校纪委副书记庞一飞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学校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围绕学校“崇廉向善”一院一品活动建设特点展开介绍。语言文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韦微建议把清廉内容融入学院文化月的子项目中,并希望雁山区人民法院多分享一些现实案例,提高学生对安全教育的重视度。商贸与法律学院副院长陈建文建议增加师生参加旁听庭审和学习的机会,让师生多感受法院的庄严和肃穆,有更多的机会将法学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刘红星充分肯定了本次联建工作,希望未来能与桂林学院持续深化合作,充分利用机关、学校双方优势搭建清廉建设平台,创新合作方式,落实合作举措,进一步推动司法实践与法治理论的深度融合。

雁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红星发言

邓志平做总结讲话,他强调,联建各方要强化学校和法院的协同育人,尤其利用好联建平台为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撑,充分利用好身边的、家门口的法治教育资源,为学校的清廉建设和三全育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另外,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我们要利用好联建平台,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活动,为实现以“政治清明、单位清廉、党员清正、风气清朗”为主要目标的联建工作提供思想保障。

校党委副书记邓志平做总结讲话

据悉,三个基层党组织,将以联建协议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联建协议各项工作落地开花。

与会人员合影


(摄影/张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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