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全体学生:
为了强化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监管,实现对心理危机学生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治疗,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降低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期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137号)要求,我校将对全体学生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心理测评
时间:2025年3月3日(周一)至2025年3月10日(周一)
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
内容: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工作要求:
1.全覆盖测评。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并提醒全体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做到应测尽测(含毕业班、实习等学生)。不愿意参加线上测评的学生,通过其他方式完成。
2.提升测评结果真实性,保护好学生隐私。本次测评旨在掌握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结果将严格保密,仅限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掌握,以便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测评不会对学生的实际利益产生影响,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督促学生根据自身真实情况作答。
第二阶段:二次排查
时间:2025年3月17日(周一)至2025年4月7日(周一)
对象:待通知
工作要求:
1.全覆盖排查。采用日常观察、谈心谈话、心理测评等方式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应查尽查。
2.做好危机评估与干预。严格按照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学生心理危机的评估与干预措施,致力于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各二级学院应迅速识别高风险学生群体。对学生的心理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信息通畅,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出现高危风险的学生给予干预帮扶,应及时转介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共同商讨干预方案。同时与监护人、近亲属进行密切联系,共同帮扶。
3.做好记录工作。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相关制度开展全覆盖排查工作,做好排查记录工作并填写《桂林学院心理健康访谈记录表》,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实施动态管理。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7日前将《桂林学院心理健康访谈记录表》电子版(加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395288359@qq.com邮箱。手写签名的纸质版材料于4月10日前提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做好保密工作。排查过程中,尊重学生意愿,保护好学生的隐私,请尽量选择安静、私密、安全的环境进行访谈,最大程度保护学生隐私,不允许学生干部、学生助理代为访谈及在旁记录。所有排查材料必须封装进不透明的信封中,严禁除辅导员、副书记、心理健康教师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以外的人员随意查看。
附件:心理测评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