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桂院政学工〔2025〕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二、评选对象与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亲自带班),按照不超过专兼职辅导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曾获得广西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者,近三年内已获得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者,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 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
(三)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 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示范作用显著,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校范围、所在二级学院内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六)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七)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五年,且五年内应获得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或校级及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或校级及以上思政类奖项至少一次,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参评前一年,即2023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按要求自愿填写申报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按照不超过本学院辅导员数量10%的比例统筹推荐,不满1名的推荐1名。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三)组织评审。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推荐人选的资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及推荐人选排序。
(四)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推荐意见分别报送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审定。
(五)结果公示。学校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发文表彰辅导员年度人物,并按2000元/人标准奖励辅导员年度人物。
(七)宣传报道。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应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数码照片。事迹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事方式,事迹突出,实践指导性强,具有较高借鉴价值。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XX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命名为:XX学院辅导员XX生活照),格式为JPG。
3.请提供报名表、事迹材料word文档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使用同底板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4.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证件照、生活照、必要佐证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和纸质版。请将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压缩包大小不能超过 10M),命名为“辅导员姓名+年度人物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2819130681@qq.com。
六、后期培育
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建设、相关荣誉评选等优先考虑辅导员年度人物;学校优先推荐辅导员年度人物参加上级辅导员相关荣誉评选、论坛、培训等。
七、其他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推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高质量提交推荐材料,确保推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处(部)陈丹丹,电话:0773-3696200,知善楼8101办公室。
附件: 1.桂林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桂林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
3.桂林学院2024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桂林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