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班费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班费管理,充分发挥班费的作用,防止班费收支管理中违规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的利益,结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班费管理暂行规定(2020修订)》(漓院政学工[2020]26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各班(年级)班费收支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班费的来源。看有无违规向学生收取奖学金、助学金等作班费的情况;
(二)班费的使用。看班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完全用于班级和学生等;
(三)班费的管理。看账目是否清楚、收支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定期公开、是否专人保管、钱款是否安全、辅导员监督指导是否到位等。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各班(年级)自查(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1日)
各班(年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度班费管理执行情况报告表》,辅导员、班委“班费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交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各二级学院检查(2020年12月22日—25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检查内容逐班(年级)对班费的来源、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各班(年级)上交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度班费管理执行情况报告表》签字后上报学生事务部备案。
(三)校纪委、学生事务部抽查(2020年12月28日—31日)
在各班(年级)自查、二级学院检查的基础上,校纪委、学生事务部进行抽查。
三、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班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各二级学院要督促问题班级(年级)、辅导员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班级(年级)、二级学院进行专项督察,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通过检查进一步理顺班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各班(年级)班费开支规范、公开和透明,营造和谐融洽的班级氛围,真正实现班费使用节俭、公开、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以及“取之于生、用之于生”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升学校各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在班费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并与各班(年级)班费管理执行情况报告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在12月28日下午下班前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公章后交至知善楼8105办公室。联系人:陈昱彤;联系电话:3696169,邮箱:330548550@qq.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度班费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表
学生事务部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0年度班费管理执行情况报告表
所在二级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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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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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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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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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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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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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开卡及保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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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密码保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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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费使用是否定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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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
1.接转上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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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与原始报送数据一致,不一致须说明 |
2.收取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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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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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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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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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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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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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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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
1.办公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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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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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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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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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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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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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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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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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节余 |
大 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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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班费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审核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