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09级三班李德禄同学被推选为本周“运动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德禄,男,1990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上林,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09级体育教育专业三班学生,现任系学生会主席;年级纪检委员;2011级体育教育五班代理班主任。
主要事迹如下:
获奖情况:
2009年11月在我系以参加“爱国主义教育”为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2010年“五四”评优中,被评为系级优秀团员
2011年 “五四”评优中,被评为系级优秀团员
2011年5月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首届文化月“说课”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1年度院篮球联赛荣获男子组第一名
2010—2011年度荣获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
社会实践:
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获院级鼓励奖
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荣获院级三等奖
荣誉证书:
2010年院篮球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表现优异荣获“优秀裁判员”称号
2011年系“新生杯”篮球赛中担任裁判工作表现优异,荣获“优秀裁判员”称号
公示期为一周,即3月5日—3月11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