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至善”校园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全院同学中涌现出一些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善”的典型,为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现开展第五届“至善之星”活动 ,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欧锦杰,男,1990年出生, 汉族,广西桂林,2010级体育教育专业一班学生。
参选:学习之星
人生格言:给自己一个创造奇迹的机会
任职情况:现担任班级学习委员
主要事迹如下:
获奖情况:
2010年10月获得系新生寝室设计大赛三等奖
社会实践:
2011年10月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暑假实践总结》报告系级二等奖。
荣誉证书:
2011年9月获得广西师范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2011年6月获得广西师范大学红十字会救助救护培训初级证书。
2012年2月通过了英语三级。还获得计算机一级证书,三级足球裁判证,三级武术裁判证,三级篮球裁判证,三级田径裁判证等证书。
公示日期:2012年2月27日——2012年3月4日。
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