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九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1级二班,潘恒旭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体艺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潘恒旭,男,1992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灵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1级体育教育专业二班学生。现担任体育系团学纪检部部长,2011级年级纪检委员。

主要事迹:
近期他主要是完成学院下发的文件,调查、评选出了我们体育系的“学习型宿舍”。策划进行了系里面的“宿舍星级评比大赛”,选出了系里面的星级宿舍。
体育系文化月即将开幕,他负责的项目是“板鞋竞速”,近期主要是进行“板鞋竞速”的策划和做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公示期为一周,即4月21日—4月27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