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八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3级五班,潘嘉敏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体艺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潘嘉敏,女,1995年5月出生,籍贯:广西钦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3级体育教育专业五班学生。
主要事迹:
学习生活上的习惯,可以使自己不断地变得更加优秀,从而去为身边的人做个好榜样。
在上周,她获得了“院级优秀团员”称号。虽然,在一年中她不是年级干部也不是班级干部,但她相信自己的能力,在许多活动中能协助班干组织同学们更好地参加实践活动,给大家展示了积极向上阳光青春的一面。
一直坚信着,努力就会有回报,没有尝试过的失败是最可耻的失败。
公示期为一周,即4月15日—4月20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