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三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2级一班,王海家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王海家,男,1992年9月出生,籍贯:广西南宁,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一班学生,现担任系团总支学生会,体育教育专业2012级一班团支书。
主要事迹:
他待人和善,乐于助人,是个有上进心的有为青年。
本次寒假社会实验报告的收缴由他这个素质拓展部副部长负责。收缴过程中他认真负责,也因为他独有的个人魅力同学们都很配合工作,使得这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顺利完成。
他一直坚信着,努力就会有回报。
公示期为一周,即3月3日—3月9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