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体育系第二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2级三班,李拥理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李拥理,男,1991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梧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三班学生,现担任体育系团总支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体育教育专业2012级年级长。
主要事迹:
这周的开始是新学期的开始,这周的结束是我系12、13级学生师大借宿生涯的结束。
身为12级年级长的他,
他一直坚信着,努力就会有回报。现在他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得到了同学们的尊重。
公示期为一周,即2月24日—3月2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