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汇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订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制度。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学习、联系群众、发挥作用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汇报。
二、汇报的主要内容:
1、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等学习情况。
2、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3、密切联系群众和做群众工作情况。
4、遵纪守法,在楼宇党建工作中自觉发挥党员作用情况。
三、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原因无法近期汇报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说明情况。
四、每个党员除通过民主生活会汇报,也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单独向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汇报。
五、对于未经党组织同意而不能按时汇报的党员,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于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批评帮助。
六、党组织要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既要交任务、压担子,又要注意解决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