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电子阅览室。除书籍和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进入。

2.电子阅览室电脑仅供本校师生检索馆藏数据库等电子资源查询网上相关学术信息收发电子邮件从事学习相关的工作。

3.读者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及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严禁查阅、复制、制作、传播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违规的信息,禁止恶意下载图书馆电子书刊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爱护设备,严禁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网络配置、删改系统文件和私自安装软件严禁拆卸电脑。对使用非法程序破坏系统正常运行或利用非法手段盗取他人信息者,报学校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使用室内电脑玩游戏不得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或非法拷入电脑,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使用电子阅览室资格如因将游戏拷入本室电脑而造成电脑感染病毒,致使电脑硬件损坏、网络瘫痪,需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读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随意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设备,若发现机器过热、软硬件故障和其它安全隐患问题,须及时报告管理员检查处理。

7.图书馆内严禁吸烟。读者应举止文明,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携带食、饮料入内,大声喧哗、乱扔杂物。

 

 

 

 


一审:陈琛二审:邓伟江三审:何秀梅责任编辑:陈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