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建校18周年校庆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对学校办学历史与成果陈列馆进行搬迁改造工作。为更好地充分展现我校发展历程,总结办学经验,展示办学成果,特面向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征集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校自成立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文书类
反映学校诞生、发展及其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变化的文件资料(包括回忆录、事迹介绍、媒体报道等);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党代会、团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资料;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形成的文稿;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形成的资料文稿等;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等。
(二)实物类
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校服、校徽、社团证件、借书证、饭卡、学生证、明信片等实物;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实物;反映校园生活的各类师生自办刊物、纪念册、印刷品(包括专著、译著、论文或论文集、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考卷和教材)等;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中获得的奖状、奖杯、奖牌(省部级以上);学校各个时期在重大活动中收到的祝贺函电、题词、纪念品或赠言手迹等。
(三)声像类
各个时期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资料;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影像资料;反映教职工和学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的影像资料;知名校友的影像资料;各种获奖成果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内容
详见《办学历史与成果陈列馆布展征集资料明细表》(附件1)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资料的历史年限:我校自2001年建校至今。
(二)提供的图片资料为JPG格式,画面清晰,必须是未经处理过的原图,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等);提供的影像资料要求画质焦点清晰、音质清楚,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提供的实物需附简要文字介绍。
(三)资料征集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单位,由单位负责人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所属单位的相关资料收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牵头收集资料的部门可向相关二级学院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各单位应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以“单位名称+布展资料”命名的zip压缩包格式提交,并做好提供资料的清单表(附件2),按期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116455076@qq.com,实物资料交到至善楼110办公室。
(四)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4日。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13557030299。
附件:1.办学历史与成果陈列馆布展征集资料明细表
2.办学历史与成果陈列馆布展提供资料清单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图书馆/档案馆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