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本学期以来,校本部及我院图书馆流通部在办理学生图书归还手续时,发现我院少数同学把在我院图书馆所借图书归还到师大育才校区或雁山校区图书馆,或是把在师大育才和雁山校区图书馆所借图书还到我院图书馆。这种错还图书的现象给师大及我院图书馆的工作以及学生本人带来不便:如果图书馆不能及时正确处理这些图书,将会造成两边图书馆的图书丢失;同时,学生因不能按时将图书归还到正确地点,会造成借期过期、需交滞纳金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再次发生,实验信息中心就图书归还事宜通知如下:
读者在归还图书时一定要注意分清图书的归属问题,要做到“在哪个图书馆借书就到哪个图书馆还书”。尤其是既持有我院借书证又持有师大借书证的读者。否则,如出现因错还图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时,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师大及我院图书馆图书的索书号标签外观是一样的,读者可从图书侧页的馆藏章加以区别:我院的馆藏章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图书馆藏书”,师大的馆藏章为“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藏书”)。
特此通知。
实验信息中心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