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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态伦理看“活熊取胆”争议——2012年春季学期骨干教师沙龙活动系列报道(二)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5-10   点击数:
 

当从活熊取胆汁制取中药的方法被媒体公之于众,活熊取胆便成了大众聚焦的话题,随着中国中药协会一场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围绕活熊取胆的激辩进一步升级。53日上午,一场关于活熊取胆行为是否可取的学术沙龙在1312教室进行,由政法系骨干教师玉素萍老师主持,选修伦理学课程及对话题感兴趣的同学参加了沙龙活动。

玉老师把参加活动的同学分为正方和反方两队,正方的观点是“活熊取胆正当,该取”;反方观点为“活熊取胆不正当,不该取”。玉老师从“活熊取胆”、“虐猫事件”、“活吃猴脑”等案例引导同学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辩论,正方同学认为,天然胆汁的药效使用价值是人工合成所不可取代的,为人类的健康做出很大的贡献,动物并没有意识,所以就无所谓权利。人工养殖的黑熊经过无管引流技术可以减少捕杀野生黑熊,从而达到保护野生黑熊的目的。反方同学认为,人与动物的生命是平等的,“活熊取胆”忽视了动物的权利,人类不应该以这么残忍的方式获取自身的利益。

围绕辩论的焦点“动物有权利吗?人的权利还是动物权利优先?所有动物的权利都平等吗?保护动物基于利益还是道义?”,玉老师根据澳大利亚哲学家Peter Singer的“动物解放论”和雷根的“动物权利论”指出动物所应拥有的免受饥渴、生活舒适、免受痛苦、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等自由,并就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进行了阐述。生态伦理学的发展日益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那么,人类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使用动物是伦理上可接受的?在不同的文化和传统习俗中,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但不管怎样,玉老师认为人们在保护和利用动物时均应考虑根本需要、亲近、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的原则,从而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沙龙最后,玉老师为同学们推荐了有关生态伦理、环保、动物保护等方面的美国学术著作《沙乡年鉴》、《寂静的春天》、《哲学走向荒野》、《动物解放》等,并希望同学们阅读思考,以便加深对生态伦理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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