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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部)】关于对学校管理干部个人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17:02:32  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管理干部出国(境)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桂林学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桂院政办〔2024〕30号)和《桂林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桂院政办〔2024〕3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以及校保密委员会成员(详见桂院党〔2023〕44号)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集中管理的个人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 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以及校保密委员会成员出国(境)的,须按照《桂林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到人力资源处(部)办理证件领用手续。

请各单位组织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以及本单位内的校保密委员会成员按要求提交个人出国(境)证件,并填写《桂林学院管理干部个人出国(境)证件信息情况登记表》(附件),于11月14日下午下班之前,由所在单位统一将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的个人出国(境)证件和附件纸质版送交人力资源处(部)进行集中管理,负责人邓芳老师,电话:3696213,附件电子版发送至328927600@qq.com。


附件:桂林学院管理干部个人出国(境)证件信息情况登记表


人力资源处(部)

发展与质量评估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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