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2023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8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56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宏志助航计划——我区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做好教育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培训(以下简称“宏志助航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届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7日-11月6日
三、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培训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进行自主线上学习,线下培训将开展线下授课培训。
(一)线上网络平台培训
线上培训使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网络平台(网址:https://hzzh.chsi.com.cn),由学生根据培训需求自主选择,可随时通过PC端登录免费学习。学生在平台注册登录后,自主选择课程学习,记录学习情况。
(二)线下主题培训
线下主题培训以培训班授课、特色活动等形式开展,包括“求职分析与优势识别”“探索求职方向与决策”“就业信息搜集与管理”“建立求职网络”“求职简历”“个体面试与表达能力提升”“群体面试与领导力提升”“求职计划制定与进程管理”“求职心态调节与行动促成”等主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帮扶。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宏志助航计划”培训工作纳入学院就业发展服务月系列活动,建立重点就业帮扶台账,健全“一对一”帮扶机制,以结对帮扶、项目培训、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精准帮扶,为参训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帮扶,帮助他们尽早就业。
(二)做好宣传,认真遴选。各学院要加强“宏志助航计划”宣传力度,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应知尽知”,挖掘毕业生在帮扶中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充分展现精准帮扶成效。
(三)各学院请于10月11日前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348059980@qq.com,文件名为“学院+宏志助航”。
五、结业条件
完成专项培训学习任务的学员,授予结业证书。无故缺勤学时超过4课时者,不予结业。
为便于针对性开展培训,增强学习效果,请组织参训学生于10月11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培训前调查。
联系人:曾玉琼,办公电话:3696009
桂林学院学生事务处(部)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