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桂院政学工〔2022〕144号),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二)非西藏、新疆生源到西藏、新疆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三)低收入家庭、孤残毕业生、烈士子女以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应征入伍毕业生。
以上申领对象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并录入就业系统的2023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奖励条件及金额
详见《桂林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桂院政学工〔2022〕144号)文件。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桂林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表》(附件1),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附件1中的照片栏插入电子版1寸相片即可。
(三)相应的认定证明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送,一式一份。
(四)《桂林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汇总表》(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附件2按专业 学号进行排序。
(六)附件1纸质版按附件2中的序号小号在上的原则排序。
(七)申领对象需附彩色1M以上的清晰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照片需做到端正大方、积极向上、非证件照)。
(八)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知善楼81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4410564@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表
2.桂林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汇总表
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