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以实际行动守好守牢中央八项规定铁规矩、硬杠杠,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清廉桂林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现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以实际行动守好守牢中央八项规定铁规矩、硬杠杠,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清廉桂林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现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亮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1年至2022年,曾亮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烟酒、茶叶等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一桌餐”宴请并饮用高档白酒。曾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曾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荣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让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8年至2022年,于荣升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高档白酒等礼品和礼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私人餐厅、别墅小区等场所安排的“一桌餐”宴请;多次让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支付餐饮费用。于荣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于荣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1月,于荣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三、桂林市全州县庙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王昌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8年至2023年,王昌梅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品和礼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组织公司职工以教育培训名义前往北京旅游,由单位支付相关费用;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王昌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王昌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桂林市阳朔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林必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4年至2023年,林必宏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手机、高档白酒等礼品和礼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林必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林必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0月,林必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五、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军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5年至2021年,刘军在春节等节日期间,索要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购物卡、烟、高档白酒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刘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刘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六、桂林市永福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莫心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莫心慧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一桌餐”宴请。莫心慧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1月,莫心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