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部】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生到国家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办法(试行》(漓院政学工〔2020〕103号),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二)非西藏、新疆生源到西藏、新疆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三)原农村建档立卡毕业生、孤残毕业生、烈士子女以及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应征入伍毕业生。
以上申领对象原则上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并录入就业系统的2022届毕业生。考虑今年因疫情原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考试推后,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提交相关就业证明材料时间在9月18日之前的均可申报。
二、申请程序、奖励条件及金额
详见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生到国家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办法(试行》(漓院政学工〔2020〕103号)文件。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申领表》(附件1),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附件1中的照片栏插入电子版1寸相片即可。
(三)相应的认定证明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送,一式一份。
(四)《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申领汇总表》(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附件2按专业学号进行排序。
(六)附件1纸质版按附件2中的序号小号在上的原则排序。
(七)申领对象彩色生活照片电子版一张。
(八)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知善楼8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4410564@qq.com。
附件:1.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申领表
2.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申领汇总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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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申领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漓院政学工〔2020〕103 号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毕业生到国家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就业奖励办法(试行)》.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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