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清廉桂院”建设提质增效,持续丰富校园廉洁文化内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廉洁文化建设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国家和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新战略、新问题研究探索,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研究,推出一批有理论高度、研究深度、实践厚度的理论、制度与实践成果。
二、申报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2个(其中1个必须是围绕至善校园文化和廉洁文化融合发展),一般课题4个。重点课题按照6000元/项资助经费,一般课题按照4000元/项资助经费。
三、课题选题方向
(一)结合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将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通融合。
(二)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基因。
(三)紧密围绕当前清廉学校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民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深入分析民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师生员工关注焦点、反映热点等问题。
(四)要充分挖掘至善校园文化中蕴含的廉洁理念与治学风范,围绕“清正致善 廉以育德”或“行廉致远 心善至美”等方向,研究廉政文化与至善文化融合发展,打造具有桂院辨识度的廉洁文化品牌课题。
(五)大力支持各单位立足自身学科特点、学术资源与文化品牌,将廉洁文化建设与专业教学、科研实践、社会服务深度融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申报人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申报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较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课题的申请;已申报“桂林学院2023年度清廉学校建设研究课题”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五)课题组成员3-10人,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
五、结题要求
研究周期为2年,所有立项的课题需在2027年12月前完成。结项时应提交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论文、研究情况报告。要求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撰写研究报告1篇,成果须注明“2025年度校级廉洁文化建设专项课题”。
六、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应积极组织申报,课题申报和立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
(二)请课题申报者填写《桂林学院廉洁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申报表》《课题论证》活页、《汇总表》,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活页》和《申报书》各一式5份)及电子版材料(含《汇总表》)提交到所在学院(部门)。
(三)12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
(四)12月19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与社会合作处8221-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29066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社会合作处。联系人:刘颜,联系电话:0773-3696632。
附件:
1.2025年校级廉洁文化建设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2.2025年校级廉洁文化建设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
3.2025年校级廉洁文化建设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