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推进和凝练一流课程建设成果,保证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2024年立项且建设期满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包括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和社会实践三类课程。
二、结项要求
(一)2023年以前立项的课程按照以下要求结项:
1.完成立项时申报书中约定的课程建设计划任务。建设标准可参考《广西高校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
2.课堂教学实录(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授课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单位;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3.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4.取得了其他具有代表性或标志性的课程建设成果;
5.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二)2023年以后立项的课程按照相应批次的项目验收要求进行结项(另见各批次申报通知):
1.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报书中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
2.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3.取得了其他具有代表性或标志性的课程建设成果;
4.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工作安排
(一)团队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项要求提出结项申请,填写《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规范提交结项材料。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对提交的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给出“同意”或“不同意”申请结项意见。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一)《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学院统一汇总;
(二)《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
(三)《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程概况、建设思路和目标,主要建设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报告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四)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评教结果、其他体现课程建设成果的材料等。
(五)课堂教学实录(以光盘形式提交)。
以上(二)至(四)材料汇编成册,需附目录,A4双面打印胶装,黄色封面,一式6份。汇编材料和光盘统一装入试卷袋/档案袋中。
(六)其他材料:若项目结项课程名称、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填报《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5)一式1份。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一)前统一将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8202-1办公室。
五、其他事宜
本次应结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与本次结项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经课程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教务处。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原则上为半年。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3699275,邮箱:270204957@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广西高校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
3.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
4.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
5.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
6.桂林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