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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 游爽 发布时间:2025-03-19 15:26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5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内容、申报人员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025年教改项目鼓励结合以下重点工作开展研究与实践:

(一)坚持需求导向和办学定位,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提高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性。

(二)推动高校分类建设、分类发展,围绕培养应用研究型人才、应用技术型人才等任务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

(三)深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工作,推动“人工智能+”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建设“人工智能+”专业体系;加快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培养方式、实习实践等环节;全面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深化人工智能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

(四)加快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以及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现代工匠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航天工程师学院等系列面向东盟人才平台建设,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及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能力。

(五)重点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升级改造实验教学条件,围绕教学体系、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评估等深化实验教学改革,鼓励建设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立项类型和指标

2025年教改项目分为普通教改项目和人工智能教育专项两类,分别下达申报名额,分开评审。其中,人工智能教育专项申报不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一般项目B类,由专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类型。

普通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B类项目。我校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A类6项、一般项目B类8项、人工智能专项2项

三、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符合《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的相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2022—2024年获得校级教改立项(含“四新”课程建设、课程思政专项教改)且未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二)2022—2024年期间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且未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三)为进一步发挥校级课题的培育作用,本次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应以获立项校级教改项目为基础,保持研究方向不变。

(四)作为项目主持人当年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含主持)不超过3个。项目组具有合理研究梯队,应用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不超过15人(含主持人)。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一)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

(二)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已获得国家、自治区(部)级立项的其他类别项目不得申报;

(四)主持人承担有国家、自治区(部)级教改项目未结项;

(五)主持人近一年以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受到党纪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4月10日12点前,专任教师申报者填写申请材料,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行政教辅人员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务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三)4月11日—16日,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分别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填写《202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四)4月17日12点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处。(注:二级学院初审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材料复印件盖章送至教务处。)

(五)4月18日—22日,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安排外审,组织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会。

(六)4月23日-25日,项目网络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材料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游爽,邮箱:6901813@qq.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5号)及相关附件


桂林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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