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因考试不及格重修),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前30%。
(四)在校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1次下列表彰奖励的其中一项,其他未提及奖项不计入内。
国家奖学金、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
2.曾获得2次下列表彰奖励的其中一项(其中专升本曾获得1次即可),其他未提及奖项不计入内。
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共团干”“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团员”“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专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选人员后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三)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汇总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桂林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附相应的获奖证明材料。
电子版获奖证书命名格式为“学生学号+学生姓名+奖项名称”;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按落款时间的顺序排列(电子版、纸质版证书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二)各二级学院填写《2025届桂林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三)在填报附件1之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附件3)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四)《桂林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桂林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均要求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进行报送,附件1文档统一命名为“学生学号+学生姓名”。
(五)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发送到46905325@qq.com邮箱。电子版材料报送格式为每位参评学生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董芳云,联系电话:0773—3696201。
附件:1.桂林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桂林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