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5〕161号)精神,为加快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教育部决定在优化整合相关专家组织基础上,成立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请认真做好专家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人选总数不超过4名。其中,50周岁以下专家原则上不低于推荐人数的60%。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思想作风正派。有志于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道德高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公正廉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本着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开展专委会各项工作。
(三)专业能力过硬。总委会成员要具备突出的战略谋划能力和宏观政策制定能力,岗位履历丰富,管理水平较强,社会影响广泛。分委会成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其中,教学及科研人员原则上具备正高级职称。
(四)时间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专委会各项工作。分委会成员以5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总委会成员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3月3日17:00前将《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PDF扫描件及其Word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部)邮箱:glxyrlzyc@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推荐专家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处(部)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美龙,0773-3696128。
附件:1.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列表
2.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