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通知通告

【人力资源处(部)】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广西师范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4 12:50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对口支(受)援工作,改善和加强我校在学科发展、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学校管理与运行方面的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教学〔2024〕211号)及《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教学〔2024〕2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当前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广西师范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广西师范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旨在促进广西师范大学学位点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优化学科结构,从学校发展的总体需求出发,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申报人申请导师资格的学科须与其从事的教学和研究的学科一致。

二、申报学科

本次广西师范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按照二级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申报,申报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广西师范大学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

三、申报条件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条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教学〔2024〕211号)执行,具体见附件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条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教学〔2024〕213号)执行,具体见附件2。

四、遴选工作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广西师范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部),逾期不予受理。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统一报送至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审核。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请有意向申报审核的教师须向所在二级学院、各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送《申请表》(附件3或4)纸质版(一式两份);《简况汇总表》(附件5或6)(由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汇总)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知善楼812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1240778710@qq.com。

报送材料要求:《申请表》(附件3-4)报送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提供近3年(2021年11月至今)与所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著作、发明专利、奖励、科研项目、指导研究生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处(部)、发展与质量评估处联系, 联系人:谢老师 陈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6213、0773-3698322,邮箱:1240778710@qq.com。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

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

3.广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4.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外专业型导师)

5.广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6.广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部)

发展与质量评估处

2024年11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