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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开展2024年第3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作者: 葛巍 发布时间:2024-11-04 10:12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第3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本次结项已于11月上旬启动。为做好本次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流程

本次结项鉴定实行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人以实名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为科研人员(网址:https://gxskjj.myclub2.com),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请联系管理员葛老师审核)。注册成功后,在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按步骤完成结项材料填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审核后,在线报送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材料

(一)结项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项目最终成果(要求匿名);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课题组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签字同意并盖公章等内容);

3.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4.查重报告(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下);

5.项目立项通知书(扫描件);

6.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有项目变更,需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不得边提交结项边申请变更事项)。

四、注意事项

1.对于2024年之前立项且未结项的课题,点击“线下项目结项申请”。

2.最终成果内容包括:封面(注明成果形式)、成果摘要、目录、正文。以“成果形式+成果附件+项目编号”格式命名,写明成果形式,不能出现个人信息

3.最终成果需匿名,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论文集不得出现期刊名称、发表日期等信息,建议以见刊前WORD格式编辑整合,不得直接放置见刊PDF文本;论文为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稿。

4.根据以往课题结项情况,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研究报告、论文集字数应达到基本要求;二是保持材料信息一致性;三是重大事项变更需提前报批;四是最终成果需匿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产处。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6791。


附件:

1.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平台操作说明(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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