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我校设分会场,宣讲会以视频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9:00-11: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分会场设在至善讲堂。
三、参加人员
(一)校领导(另行通知);
(二)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三)思政课教师代表10名,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
(四)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代表3名、学生代表10名,由各二级学院统筹。
四、宣讲人
王承文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五、会议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及时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于10月11日(周五)下午17:00 前将参会回执报送学校办公室(联系人:舒唯,电话:13457688248,邮箱:345025280@qq.com)。会议重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二)参加人员着整齐便装,请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保持会场秩序。会场不得录音录像,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会场。对违反会议纪律的现象,将在全校点名通报。
(三)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15:30—17:30。请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按时进行会议测试,确保正常参会,并做好会场用电保障工作,并务必于会议开始1小时前做好系统接入工作。
(四)后勤保卫处安排保洁人员做好会场(会前、会后)保洁及消毒工作。
(五)党委工作部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会回执
学校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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