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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图文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9 17:53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全体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教网信〔2024〕2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时间为9月9日至15日,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其中9月10日为校园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将网络安全作为秋季学期安全教育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员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重点组织好师生参与以下4项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1.参加“千万师生同上一堂网络安全教育课”。教育部指导推出“千万师生同上一堂网络安全教育课”,采取线上发布课程的形式,邀请公安干警、网络安全专家、师生代表从防范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网络行为等方面录制网络安全教育公开课。9月10日至15日,师生可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或扫码微信视频号、微博、快手、B站、抖音等平台观看,活动结束后,课程可回看。

2.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9月9日至20日,教育部指导举办“守护青春 网络有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活动,普及防范网络诈骗、安全使用网络等知识。学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或“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

3.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学习。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上线开放高校大学生网络素养能力提升学习资源库,内容包括网络认知、网络安全、反间防谍等精品课程,师生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 cn)进入学习资源库进行拓展学习。

4.参加线上“开学反诈第一课”。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举办“开学反诈第一课”线上直播活动,反诈民警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防骗知识。高校学生课程直播时间为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9:30—20:00(第一课),2024年9月6日(星期五)19:30—20:00(第二课)。直播将通过“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快手、抖音账号进行(请扫码或在平台搜索“公安部刑侦局”或“国家反诈中心”),直播后当天在快手平台24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师生可择时观看。

(二)组织做好校园网络宣传活动

1.在图文信息中心网站设置 “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栏, 介绍国家相关网络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师生可通过该专题网快速获取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及资讯,学校官网banner 图片设置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并链接到图文信息中心“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栏。

2.在学校主干道路、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教育材料。校园日(9月10日)当天,在乐善广场开展桂林学院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网络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暨图书推荐活动,为师生科普网络安全知识。通过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健康文明和校园网络环境。

3.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帮助师生们更有效地应对网络空间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与挑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宣传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参与2024年网络安全宣传周相关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二)加大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积极向师生宣传国家在网络安全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果,并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同时,加强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新技术新应用安全方面的教育普及工作,以提高师生的网络素养、安全意识及防护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注重工作实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工作时,应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宣传成果的总结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宣传策略,确保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请于9月16日前将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活动等工作总结及相关活动照片(配上简短文字说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1921596@qq.com,纸质版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图文信息中心 110 办公室。未尽事宜,请与图文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贺茜棉,0773-3696627。


图文信息中心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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