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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作者: 葛巍 发布时间:2024-06-11 16:36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09号),校级教改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将于9月初组织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所有达到校级教改结题要求的项目,均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校级教改项目提交材料要求

(一)项目结题报告

内容包括:(1)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方法、目的和意义;(2)项目的研究过程、研究效果;(3)项目主要成果简介;(3)项目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创新、进一步研究的思路等。

(二)《桂林学院教改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

表中末页由所在二级学院、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经过编目的成果

包括出版教材(论著)封面、发表论文、大纲、实验指导书、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1份备查,结题后原件退回), CAI、试卷库等其它成果电子版。

1. 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要注明“桂林学院X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信息,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2.研究成果要求:校级A类和B类项目,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校级C类项目,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题的,均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3.专著项目: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尚未出版的须提供出版社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且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

(四)《桂林学院教改项目调整表》(见附件2)

有项目名称或人员变更的填写本表。

三、注意事项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并获准通过结题的项目配套经费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帐完毕。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准许有一次整改机会,整改期间冻结项目经费,整改期满按学校要求再次参加结题验收。

请负责人认真整理以上材料,于2024年9月615点前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82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83276@qq.com,文件命名格式:“校级教改结题+项目负责人名+项目名”联系人:葛巍,电话:0773-2536791。


附件:1.桂林学院教改项目结题申请表

2.桂林学院教改项目调整表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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