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推荐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4〕203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面向我校公开遴选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有关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熟悉和准确把握中央“双减”和中小学科学教育政策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长期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教育研究、教学实践或行政管理工作,在科学教育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广泛影响力。其中: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和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考虑;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备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 周岁(个别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要求),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委会相关工作。
二、遴选原则
自愿申报,择优推荐。我校可推荐专家人选1-2名。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2:00前交以下材料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822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
(二)申请人填写的《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一式1份),按汇总表内推荐顺序罗列。
四、推荐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并根据遴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人:刘颜,联系电话:0773-3696706,联系邮箱:85290663@qq.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区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4〕203号)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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