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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学生事务处(部)】关于做好自治区教育厅建设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3 10:01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的通知》(桂教学生〔2024〕3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将组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就指委),

为做好我校推荐就指委专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指委主要职责

(一)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和政策咨询。对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产业结构变化、高校人才培养结构调整等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问题进行宏观研究,为制定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提供咨询建议。

(二)共同开展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用人单位就业对接活动,集中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和人才供需数据库,搭建就业对接平台,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场招聘活动。

(三)共同开展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监测跟踪调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数据监测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机制。

(四)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队伍能力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培育和遴选就业创业先进典型。

(五)共同开展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促就业工作调研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一)专家类型

1.高等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负责人。

2.在高等学校从事就业创业研究的学者或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的专家等。

3.高等学校推荐专家必须是本校现任职人员或近5年内本校退休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就业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市场、行业产业发展状况及本领域或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状,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3.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管理、研究及指导服务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或相关研究成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统筹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且能够保证参与就指委工作的时间。

、推荐办法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

、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于2024年3月8日前填写《就指委专家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48059980@ag.com。联系人及电话:曾玉琼0773-3696009。

附件:就指委专家推荐汇总表


学生事务处(部)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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