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0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内容、申报人员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022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专业思政建设等。
(二)人才培养,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学分制改革等。
(三)课程建设,包括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流课程资源的共享;公共艺术课程、劳动教育课程的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应用与共享,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运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生学业评价等。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虚拟教研室的探索,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助教岗位制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二、立项类型和指标
本次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B类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A类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B类资助经费1万元。我校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A类7项、一般项目B类9项。
三、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符合《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的相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2020-2022年获得校级教改立项(含课程思政专项教改)且未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二)2019-2021年期间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且未承担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三)为进一步发挥校级课题的培育作用,本次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应以获立项校级教改项目为基础,保持研究方向不变。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4月11日(周一)前,申报者填写申请材料,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学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三)4月12日-13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填写《202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四)4月14日(周四)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学科研处。
(五)4月15日-4月21日,教学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安排外审,组织召开校内评审推荐会。
(六)4月22日后,项目网络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材料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3696706,邮箱:85290663@qq.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0号)及附件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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