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工会会员,保障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的规定,学校倡议:所有教职员工自愿加入桂林学院工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享受会员权益。
二、入会程序
(一)本人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二)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由各单位报送校工会,经校工会批准入会。
三、会费缴纳
工会会员应按月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缴纳。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工会性质、基本职责、会员权利、义务以及我校工会的有关情况,积极动员、主动吸收会员。并于12月24日前,将入会申请书、工会会员登记表统一交到校工会。
联系人:江丽漓,联系电话:3696266,邮箱:78072028@qq.com
附件:1.《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
2.《工会会员登记表》
3.填表说明
桂林学院工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