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能力水平、帮助教职工职业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学历、学位培训计划报送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教职工培训计划内容
(一)攻读定向、非定向博士;
(二)攻读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同等学历申硕。
二、2021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制定要求
(一)结合实际制定——各学院、各单位应根据我校教职工培养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教职工学历、学位培训计划,以规范有序做好教职工在职进修工作,确保学校教学、育人等各项工作持续平稳运行。
(二)按照规定执行——学历学位培训申报要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漓院政人事〔2014〕3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师资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漓院政人事〔2014〕34号)的规定执行,不按要求报考及未列入计划之内的考取人员,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提供政策及经费支持。
(三)规范进修人数——各学院、各部门国内外申报学历、学位进修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0%;专职辅导员、党政教辅人员原则上以在职在岗形式申请进修培训。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培训计划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提交给所在单位。
2.审核——申请者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需求,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并提出初步意见后将个人申报材料、单位汇总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3.审议——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各单位报送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4.复核——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后反馈给各单位复核。
5.公布——复核无误后公布名单,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单位。
(二)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单位教职工,在申报期限内统一申报:
1.11月10日至11月18日,各单位收集和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2.11月18日(星期三)16:00点前,各单位将收集的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各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Email:22890784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时效事宜——不列入年度学历、学位培训计划的教职工不能安排外出进修,且事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学历、学位培训计划审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2020年纳入学历、学位培训计划但未实施的计划可重新申报,学历、学位培训计划当年有效。
(二)进修事宜——列入年度学历、学位培训计划的教职工,须在取得录取通知书7日内自行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规定签订进修培训协议,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外出进修。未签订进修培训协议外出进修培训的,学校原则上不予以政策及经费支持,且需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销事宜——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教职工,需在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学费。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林榆峰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6213。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培训计划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