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媒体阵地管理,推动学校新媒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校内新媒体年审备案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审备案对象
(一)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和教职工群众组织的新媒体平台(账号)。
(二)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的新媒体平台(账号)。
(三)以学校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年审备案内容:新媒体平台(账号)主体责任、运营情况和管理队伍等情况,详细内容参见《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新媒体年审登记表》。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管理队伍须对发布的历史消息进行自查,发现不恰当内容的,应当在本次年审备案前自行删除。
(二)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负责教职工群众组织校内新媒体年审备案工作,填写并提交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新媒体年审登记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和教职工群众组织校内新媒体备案汇总表》。
(三)学生事务部负责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在易班网开设的新媒体平台(账号)管理和年审备案工作,以及校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社团开设的官方认证的新媒体平台(账号)管理和备案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易班网外开设的新媒体平台(账号)管理和年审备案工作,并填写、提交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新媒体年审登记表》、附件3《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校内新媒体备案》
(四)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及账号(如QQ群、微信群、实名认证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漓江学院师生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账号、B站账号等)进行审核,填写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新媒体平年审登记表》、附件4:《学校师生个人名义校内新媒体备案汇总表》并报党政事务部备案。
(五)未年审备案或未通过年审备案的新媒体平台(账号),党政事务部将令其停止运营。
(六)10月13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须完成本年度审查备案工作,将附件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由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和联系校领导审定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党政事务部宣传办公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ljxyxc@gxljcollege.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新媒体平年审登记表》
2.《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和教职工群众组织校内新媒体备案汇总表》
3.《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校内新媒体备案》
4.《学校师生个人名义校内新媒体备案汇总表》
党政事务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