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外聘兼职教师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表彰教学效果和质量优良的教师,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漓院政教学〔2018〕2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方式
(一)评选对象为按要求在人力资源部完成登记备案,且本学期在我校担任课堂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漓院政教学〔2018〕27号)(附件2)中的条款,按照不超过本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备案总数30%的比例进行推荐(见表1),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表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推荐比例表
序号 |
单位 |
备案总人数 |
可推荐人数(30%比例) |
1 |
语言文学学院 |
49 |
15 |
2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46 |
14 |
3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46 |
14 |
4 |
商贸与法律学院 |
20 |
6 |
5 |
设计学院 |
23 |
7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5 |
5 |
7 |
传媒学院 |
7 |
2 |
8 |
理工学院 |
10 |
3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1 |
合计 |
219 |
67 |
(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和评审,提出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推荐·评审表》(附件3)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公示材料及会议纪要。于2020年7月3日(周五)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到教学科研处8220办公室,联系人:黄秀娟。
三、其它
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是我校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和激励外聘兼职教师潜心教学以提升课堂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留存评选推荐各环节的档案材料。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9-2020春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备案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推荐·评审表》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