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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合作发展处】关于学生赴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来源:合作发展处 作者: 邓慧玲 发布时间:2020-06-19 15:10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与境外高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海外视野,根据我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我校计划于2020年秋季学期选派一批学生赴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20年秋季学期(2020.09-2021.01,具体时间以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安排为准)

二、选拔名额:10人

三、学校介绍

具体可参考学校简介(详见附件2)

四、申请条件

(一)我院在籍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并已无欠费。

(二)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爱国爱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强适应能力,能完成境外交换学习任务。

五、专业选择及学分认定

(一)专业选择:申请者可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且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开设的专业。

(二)学分转换: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确认。

六、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报名截止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1)进行报名,具体申请流程和需提供材料请详细咨询项目老师。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3699355,15277335800。

李老师(项目),电话:17880408876(微信同号)

七、项目宣讲

(一)今年宣讲采取线上宣讲模式,添加李老师(微信),获取链接一键加入即可。

(二)线上宣讲时间:

2020年6月14日19:30-20:00;

2020年6月17日19:30-20:00;

八、费用说明

(一)项目费用及明细请关注附件2。

(二)在外学习期间,学生自行承担往返机票、在外学习期间的学费、餐费、杂费等费用。

(三)学生按规定向学院缴纳应付学杂费之后方可外出交流学习。

九、其他事项

以上项目的派出届时将根据新冠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出入境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

2.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简介及收费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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