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事务部】关于评选、推荐2018~2020年度学校和广西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两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18~2020年度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0年度我校和广西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类别及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推荐对象为各党总支或各教工、学生党支部。其中,漓江学院级别申报的党总支需在2019年考核中获得“较好”及以上等次,党支部需获得“三星级”党支部及以上等次;广西师范大学级别申报的党总支需在2019年考核中获得“好”的等次,党支部需获得“五星级”党支部。
(二)漓江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推荐对象为全校中共正式党员。教工党员党龄需满2年。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
推荐对象应为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人选一般不重复交叉。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具体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应具备的共同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评选对象的不同,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正常,所辖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组织活动与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较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履行党建责任到位,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支部“强基固本”“创优争星”工程和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程实施成效显著。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发展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近年来党员队伍中没有因违纪违法而被问责或处分的情况。其中,学生党支部申报的还要求支部党员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作为,较好地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群众的赞誉。
教职工党员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师德师风高尚,教学科研水平高,管理服务能力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学生党员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有甘于奉献、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带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方面均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较好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注重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和保障中心工作,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等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头为广大党员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广大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模范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原则、担当作为、廉洁奉公,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三、评选方法
(一)推荐和考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推荐、评选。各党总支根据党支部和多数党员以及群众的意见,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由党政事务部负责具体工作。
(二)审核和评议。党政事务部审查各党总支的推荐情况,征求校纪委、教学科研处和学生事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建议名单。
(三)公示和决定。经由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审定表彰对象,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使教职工明确评优的意义、条件及要求。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公认度。
(二)坚持择优评选。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遴选。要注意统筹兼顾近年来评优评先的情况,大力推荐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所推荐的对象,应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要对推荐对象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和一票否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三)规范材料报送。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及其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材料真实。
推荐对象需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和审批表》以及《推荐对象名册汇总表》(见附件2-6)。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先进事迹均采用第三人称撰写。先进事迹字数要求严格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上述推荐对象评选材料请于6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点前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梁如菡;联系电话:8993663;邮箱ljxyzztz@gxljcollege.cn。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和审批表
6.推荐对象名册汇总表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 附件【附件1 2018~2020 年度学校和广西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勤廉榜样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申报广西师范大学优秀)附件材料.docx】已下载次
- 附件【(申报漓江学院优秀)附件材料.docx】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