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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教学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0 15:47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20]9号)(见附件1),我校决定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2020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我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申报党建研究专项和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党建研究专项全区拟设立28项课题,包含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和自选课题: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资助0.4万元。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全区拟设立10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按进度分两期拨付)。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人要求是学校从事党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人要求曾经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或目前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1年(含1年)以上的干部或教师,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含申报人)。

三、选题要求

党建研究专项课题应重点围绕党组织政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品牌建设、党务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选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要求从《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课题类”和“一般课题类”中分别选题,不能自主定题。自选课题以“自选课题类”选题为引导,可自主进行选题和定题。

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应围绕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进行选题,设立《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3),参考选题不宜直接作为研究课题名称,可自主进行选题和定题。

四、成果要求

党建研究专项课题中的重点资助课题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要求,于2020年12月提交咨政报告和制度性成果。其他课题在1年内完成,不能延期,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可提供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

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成果可提供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避免过分强调纯学术理论。

五、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见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5)。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纸质版材料于7月5日前交至教学科研处8220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85290663@qq.com,逾期不予受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申报材料,请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联系人:刘颜,0773-3696103。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20]9号)

2.《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论证活页

5.《课题申报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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