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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教学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学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8 14:57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校“三全育人”思政格局建设改革,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推动培育和形成一批标志性的教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民办高校“课程思政”改革机制、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理论与实践,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思政资源融入各类课程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课堂、抗“疫”思政资源进课堂等。

(二)各类课程改革创新模式,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改革创新、专业课开展“课程思政”的研究与实践、通识选修课开展“课程思政”的研究与实践等。

(三)协同育人格局体系建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理论基础和时代特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长效机制、民办高校课程育人体系的构建、民办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等。

二、立项数量

此次专项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20项,按校级A、B、C三个等级进行设立,分别给予每项6000元、4000元、2000元资助经费;其中,校级A类不超过6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我校教职工。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

(二)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研2项,每一项项目至少包含2名成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校级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原有校级教改课题负责人逾期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过程管理和结项要求

此次专项课题管理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五、课题申报时间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团队申报。4月20日前,申报团队填写《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教学部门申报团队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团队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学科研处。注意:《申请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4月21日-4月30日,经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汇总情况(见附件2),一并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9251573@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3.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评审,评审通过者,由学校行文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联系人:吴秋燕:13978303294,阳建琼:3691196。

附件:1.“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改项目课题指南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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