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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防疫领导小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2号)

来源:党政事务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3 16:14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科学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师范大学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学等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校开学时间推迟到2月24日之后,正式开学时间另行通知。任何单位和教师不得以实习、论文、调研等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各二级学院要按学校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名春节返乡学生,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管理和个人防护工作。已购票学生,可按交通部门规定办理退票手续。

二、学校行政、教辅、党务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于2月24日正常上班。桂林市外教职工(非湖北等地)根据上班时间和开学时间妥善安排好返校计划,并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严禁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到校上班。

三、正式开学前,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不得组织师生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对于目前在实习岗位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并协调实习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停,正式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

四、教学科研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教学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启动线上学习并指导学生在家学习。做好相应教学计划调整并安排好开学前后学生学习和教师备课等相关工作,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五、后勤保卫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物资、应急药械及相关条件的必要准备。在正式开学前,切实抓好办公场所、教室、宿舍、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含阿莲健身房)、报告厅、独秀书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校内商铺、水房、厕所、育善林园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消毒和环境卫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六、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准掌握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和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的师生员工的身体状况及分布情况,认真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以及本地居家医学观察有关防控工作规定。

七、学校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师生发送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向师生员工传达正确的疫情信息,做好舆情引导,提醒师生员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通过网络做好师生员工的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辅导。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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