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通知通告

【党政事务部】关于开展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来源:党政事务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8 15:05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试用期满的中层管理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9人)

陆巧华(合作发展处副处长)

黄春妮(财务资产处副处长)

秦家荣(后勤保卫处副处长)

代国勇(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副主任)

陈雪萍(图书馆/档案馆(合署)副馆长)

胡又嘉(传媒学院副院长)

李志献(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黄小玲(教育与音乐学院副院长)

刘亮龙(理工学院副院长)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要实事求是地总结试用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汇报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中高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于12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报送到知善楼8209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至ljxyzzk@163.com。

(二)民主测评

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着重考核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任职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本次测评与2019年中层管理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三)评定结果

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报专题办公会研究后决定试用期考核的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二)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对在考核工作中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出现拉票行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校师生员工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纪委检举、申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0773-8993663。举报邮箱:ljxyzzk@163.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中高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