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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

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邓慧玲 发布时间:2018-10-16 10:29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系(部)、各单位:

我校从2013年起已派出十一批优秀学生赴台湾师范大学等台湾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为进一步加强校际合作,拓宽学生海外视野,学校今年将选派一批学生到台湾师范大学等六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19年春季学期(20192-20196月)

二、选派名额:15

三、学校介绍

具体可参考学校简介(附件2

四、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籍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并已无欠费。

(二)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爱国爱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强适应能力,能完成境外交流学习任务。

(五)满足以上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参加市级以上有关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3.通过大学英语CET-4考试。

五、学分认定

我校学生在台湾高校修读本专业课程,按专业要求所获得的学分视为有效学分,学习期满回校继续完成相关学业。

六、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邓老师),并于20181023日(星期二)下午4:30前将漓江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及其他材料报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人选。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369935515277335800

七、费用说明

(一)项目申请手续费及办理证件赴台证件费用约2000元人民币。

(二)在台学习期间,学生自行承担往返机票、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食宿费、杂费等费用。

(三)学生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应付学杂费之后方可外出交流学习(免交一学期住宿费)。


附件:1.漓江学院本科生赴境外交流申请表

2.学校简介

3.附件1-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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